近日,经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一届五次理事会审议通过,上海格联律师事务所成为该会首批机构预备会员。
长期以来,破产和债务重组业务之所以对律师事务所的整体协同能力要求较高,正是因为它不仅需要多个法律领域的综合性知识和技能,同时还需要律师具备很高的商业素养。无论是在“对抗性”较强的案件(例如:控制权争夺、强制清算、强制执行、巨额财产的追回)还是在“交易性”更强的案件(例如:破产重整、公司拯救、债务重组)中,格联的律师都深受客户和司法机关的好评。
格联的律师在服务破产和债务重组客户时,不仅像传统的律师事务所那样由破产团队单独处理,还能根据案件的具体特点综合调动房地产和建设工程、银行与金融监管、反垄断、知识产权、劳动、并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证券、争议解决等各个业务团队,确保客户的商业诉求在案件中得到最大化的实现。
本所自成立以来,长期从事各类破产和债务重组的相关业务,具体包括:
一、代表境内外投资人
二、代表境内外债权人
三、代表境内外债务人/股东
四、其他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