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产文章 | 影视作品:著作权、商标保护缺一不可!

“水之道,无穷无尽,无始无终,海洋欢迎你的到来,也见证你的离去。”等了十三年,影片于2022年12月14日在中国港澳台地区上映,2022年12月16日在北美及中国内地同步上映《阿凡达:水之道》(简称《阿凡达2》)。2009年,《阿凡达》于北美上映,获得29.32亿美元票房,居于世界电影票房榜首。2010年,《阿凡达》夺得14.28亿元票房,是内陆市场第一部超10亿电影。
    

(电影《阿凡达2:水之道》宣传海报)

 

随着《阿凡达2》的上映,笔者在商标局官网查询发现,“阿凡达”相关商标数量足足有916件。互联网各大媒体已经纷纷报道了“阿凡达”商标被抢注的新闻,可见“IP”已经成为近些年中国影视娱乐业中炙手可热的话题。“IP”在国内已经突破了传统的知识产权概念的范畴,变成了一些用于吸引流量和注意力内容产业的泛称。影视作品自然属于创意性知识产权的一种,我们称之为影视IP。从一部影视作品诞生起,影视IP就已然存在,其价值高低与影视作品的品质高低有着密切关联,却又不完全一致。

以商标为例,将影视作品名称作为商标注册,要如何避开雷坑,要注意哪些方面呢?


 

一、将影视作品名称申请为商标,一定要趁早!

 

中国的商标注册制度采用“在先申请”原则。将影视作品名称申请为商标,一定要趁早!等到电影上映了、大火了再去申请,哪怕只晚了一天,你的商标也会被别人商标阻挡;后续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成本。笔者犹记得“功夫熊猫”案,虽然早在2006年梦工厂公司就申请注册了“KUNG FU PANDA”文字商标,却仍在2013年被陕西茂志娱乐有限公司发起商标侵权诉讼,为何?因为陕西茂志公司在“影片制作”上有获准注册的第6353409号“功夫熊猫”商标。 

二、商品和服务选得准

 

一般来讲,影视行业产业链包括影视作品编剧、拍摄、制作、发行、放映、版权经营、衍生产品开发等环节。根据四分法或者五分法,影视公司可以将45个类别分为4个或者5个不同级别,比如“核心产业的类别”、“密切相关周边产品的类别”、“常见/可能涉及的周边产品类别”、“关联度弱的防御产品类别”等。以《复仇者联盟》系列、《星球大战》系列、《冰雪奇缘》等商标为例,一般会选择的核心产业类别包括:第14类(钥匙链)、第16类(书籍、海报、文具)、第18类(手提包、书包)、第21类(杯子、饮用器皿)第25类(服装)、第28类(玩偶、玩具、游戏器具等)、第30类(饼干、蛋糕)和第32类(软饮料)等。当然,根据影视作品的消费群体,企业或者其代理人也要进行差异化选择,比如“小黄人”商标,因为主打儿童产品,还会选择第5类的“婴儿食品”、第12类的“婴儿车”等。企业可以根据对影视作品的投入、前景和后期规划进行预判,合理、分级地选择商品和服务类别。对于影视创作者而言,影视作品是他们的主要创作目标,而影视IP所带来的衍生价值则属于创作副产品。

 

在国外,很多电影衍生品可以创造出巨大的商业价值,甚至反哺电影行业。影视公司通过作品游戏授权、音乐版权数字化以及实物衍生品等,共同实现了影视作品价值的最大化。但相对比于欧美市场,我国的影视作品衍生市场目前仍在发展的初期,围绕影视IP而产生出来的衍生项目并不多。在中央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和扩大内需的政策下,越来越多的国内影视公司开始注重影视作品衍生品的规划和开发。对于影视公司而言,提前做好影视作品名称的商标、商品/服务的规划,尽早安排、尽早申请、尽早获准注册,主动保护自身影视作品名称的知识产权,才能有机会充分发挥影视大IP的商业效应,并进而共同推动中国影视创意产业的协同发展。

 

影视IP开发范例:迪士尼、环球

通过自主开发、授权开发、联名等方式,创造和生产在影视IP本体形式以外形式的商品或服务,并产生额外商业价值的行为,我们都将之归入影视IP衍生品的范畴。那么,影视IP衍生品作为创作副产品,整体呈现出哪些形式,又可以创造出何种价值呢?

以迪士尼为例。

(Walt Disney,1901.12.5—1966.12.15)

 

迪士尼成立于 1923 年,自华特·迪士尼创作出经典的“米老鼠”形象开始,迪士尼逐渐发展为美国一家多元化跨国媒体集团。主要业务涵盖电影和电视制作、电视广播网络、流媒体服务及主题公园等。

从2019-2021三年的年度财报对比来看,迪士尼的电影、电视、流媒体等内容相关收入约占总体营收的七成左右,是迪士尼的主要收入来源。而乐园、体验及衍生产品业务约占总体营收的三成左右,是另外一块主要收入来源。

迪士尼在影视IP及其衍生品开发上的成功范例,看似为我们提供了行之有效的借鉴思路——拥有多个影视IP的媒体集团可以打通线上线下,以乐园体验、衍生品售卖等多种形式实现影视IP衍生品价值最大化,以影视IP为原点的大型乐园体验和具有文创属性的IP衍生品售卖是这些成功范例中的两大基本点。

 

(迪士尼IP版图)

值得注意的是,这三年中,海内外影视行业发展皆因为疫情而产生停滞、萎缩,但迪士尼却在2022财年第一季度实现业绩的强势反弹,营收218.2亿美元,同比增长34%。根据 2022 年Q1 季度的财报,迪士尼内容收入为 145.85 亿美元,占总营收的 66.84%,而乐园及衍生业务的相关收入为 72.34 亿美元,占总体营收的 33.16%。

 

影视IP资源是主题乐园上游生态系统的核心要素,资源的异质性和多样性是企业最主要的核心竞争力。通过IP资源整合、打造明星IP产品,提升IP资源多渠道变现能力,构筑主题乐园内容生态优势。例如通过资本力量对拥有影视、动漫等优质IP资源的企业进行收购、整合,形成形态多元的版权体系及更宽的生态位格局。如2016年,环球影城以38.7亿美元的价格收购了全球知名动画电影工作室梦工厂,进一步增加环球旗下IP数量。在购买IP版权方面,环球影城收购了好莱坞大片《侏罗纪公园》《速度与激情》电影版权以及华纳兄弟的《哈利波特》系列版权。同时,深度挖掘电视剧、电影、动漫等领域的IP改编,借力粉丝的社交分享行为,以此来挖掘潜在的客户资源,充分发挥IP的孵化动能,打造内容更加全面的生态体系,实现影视IP价值的最大化。

 

当对影视IP最大限度地实现价值挖掘和多样化编码后,IP在不同媒介环境中的叙事就搭建起了联结的桥梁,使不同形态的媒介产品得以统一,影视IP的能量便从虚拟想象的故事世界指向不同的现实世界。影视IP生态链中的每个环节都能为跨媒体叙事提供素材。如何激发各环节的潜能,实现其价值增值,对生态链中各参与主体的专业技能和媒介素养具有极高要求。在深度开发IP资源过程中需要完善内容生态,加强多主体协同配合开展跨媒体叙事。

 

(环球影城IP衍生产品)

 

当前,中国拥有丰富的影视IP资源,在科幻、动画以及动漫等题材上都有极具市场热度的国民性经典IP。但是,这些经典的中国影视IP依然还未撑起一座像迪士尼和环球影城这样有IP积聚效应,输出“主题文化”的超级乐园。中国影视工业化与国外还存在一定差距,影视作品的创作与衍生产品的输出都存在不稳定性,而迪士尼与环球影城拥有海量的超级IP,几乎每年也都有影视、动画、动漫等领域的优质IP进入库存。

 

对影视作品而言,影视著作权、IP开发是不可忽视的财富,从知识产权保护的角度来看,作品应该首先保护著作权,尤其是影视剧本、主题曲、宣传海报等作品都应该在创作完成后尽快登记版权。此外,随着IP概念的风行,影视作品也可以延伸出其他商业价值,如衍生品、游戏开发、文化衫等,因此著作权保护不足以涵盖影视作品带来的商业利益,商标申请的重要性便逐渐凸显,尽早将作品名称及有特色的角色名进行商标申请也很重要,它能够保护我们的作品不被他人蹭热度、抢注商标进行商用,在遭受侵权时,也能够及时利用武器反击,有效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不被侵犯。

 

所以,对于影视制作方来说,不仅需要在创作和市场宣传上花心血,对于作品的保护也不可懈怠。一方面要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在电影名称确定前,应通过商标检索、作品检索等手段,避免出现类似名称侵犯在先权利;另一方面也要积极保护自己的权利,在电影开拍或者筹划阶段对电影名称、IP人物、等重要符号进行注册,为电影及其衍生品提供法律保护,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本文资料参考中国经营网、上观新闻等的相关报道以及《环球影城开业在即,中国影视IP何时也能“环球”?》《环球影城乐园深度剖析:IP+文旅的成功之道》等文章,图片来自北京环球度假区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