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联刑辩律师团队近期办理了一件“套路贷”诈骗案件,我们的委托人蒋某是一位平凡的家庭妇女,温柔、娇弱,日常生活的重心就是年幼孩子的学习、一家子的伙食以及照顾家里的几位老人,平静的生活却因十年前的一次签字而打破了——蒋某在某公司工作期间经老板指示担任借款人的委托人,并受老板指使在房屋过户合同中以委托人身份签字,致使借款人的房产被处置。十年后,借款人家属报案,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逮捕了蒋某。
格联刑辩团队在接到这个案子的时候,蒋某已经被逮捕,其丈夫和弟弟找到了我们,并向我们介绍了基本案情以及蒋某的个人情况,包括蒋某年轻时放弃上大学的机会供两个弟弟读书、包括那份让她身陷囹圄的工作是其中专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且仅为期数月、包括其对老板与借款人之间的借贷关系毫不知情仅是受老板指示行为等等。由于案件当时还处于侦查阶段,作为律师我们也仅能会见而不能阅卷,为了给蒋某争取一个取保机会,我们也主动到侦查机关联系办案人员,询问了取保的可能以及案件的进展,只是蒋某已经被逮捕,取保申请被拒绝了。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我们第一时间阅卷,并在整理案情后与检察官联系,希望能与其当面沟通,检察官在检察院接待了我们,双方就本案的案情、蒋某的个人情况进行了坦诚的交流,第一次的见面虽然氛围融洽,但结果却并不乐观,检察官告诉我们蒋某的量刑建议将在4年左右,但也希望我们能与蒋某积极沟通,决定是否认罪认罚。从检察院回去后,我们便向家属解释案情,经过沟通,家属也希望蒋某能认罪认罚,以争取一个更短的刑期。在了解家属的意愿后,我们安排了与蒋某的会见,蒋某的情绪比较激动,其不能理解自己只是受老板指示签了一个字为什么会承担这么重的刑事责任,我们首先平复了她激动的心情,并将法律规定与法律适用仔细的解释给她听,也向其介绍了认罪认罚制度。经过一轮沟通,她初步同意了认罪认罚,但还是认为量刑建议过重。作为她的辩护律师,我们第一时间将蒋某认罪认罚的意愿转达给了检察院,但同时也希望检察院能在量刑建议上重新考量一下。沟通后,承办检察官也认可我们的工作以及蒋某自身的情况,经过研究决定,将蒋某的量刑建议减为三年半。
到了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的这一天,蒋某却突然表示仍旧无法接受三年半的刑期,其认罪认罚意愿有了反复。作为其辩护律师,我们明白其本人的反复还是因人生突遭巨变受情绪影响,而认罪认罚是对她是更为有利的。基于此,我们与检察官当场进行沟通,希望检察官能再给蒋某与我们一天时间,让我们给蒋某再做做工作。此时本案审查起诉期限将满,检察院经过慎重考虑还是同意了我们的申请。格联刑辩律师于是再次对蒋某进行解释,为她分析了本案的犯罪构成,并着重对她进行了心理辅导,给予其支持。最终蒋某含泪签下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案件移送法院后,为了能给蒋某争取一个更短的刑期,我们多次与法院、检察院、家属沟通退赔事宜,但蒋某家境并不好,作为家庭顶梁柱的丈夫只是一个靠体力活为生的劳动者,第一次退赔,丈夫只能拿出数万元,但这数万元对蒋某的刑期几乎没有影响。家属焦急又无奈,尤其是蒋某的弟弟,其自案发后就一直在奔走、联系,他曾两天两夜寻找被害人,希望被害人能出具谅解书,也曾半夜找到我们向我们讲述姐姐的不易,说到动情处也是泪流满面,这份姐弟情谊让人感动,更感动了格联刑辩团队,我们主动联系其弟弟退回了本案其已支付的部分律师费,希望他们能把这笔钱拿出来退赔。最终在多方协助下,蒋某及其家属在庭前完成了退赔工作。
庭审中,考虑到蒋某在法院阶段的退赔情况,检察院当庭变更量刑建议为一年九个月,蒋某及其家属都对这个结果表示满意。综合本案办理过程,正是因为格联律师以沟通为桥梁、以真心换真心,最终才使得本案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格联刑辩团队一直坚持以“客户第一,以超越客户期待为目标”,我们也将在刑辩的道路上砥砺前行。
本文作者: 冯思华